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构成敲诈勒索罪会枪毙吗?

构成敲诈勒索罪会枪毙吗?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会枪毙,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敲诈勒索的顶格处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敲诈勒索不会被判处死刑。二、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三、敲诈勒索罪构成要素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敲诈勒索罪的构成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钱财,而且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是其他的方式。构成敲诈勒索罪,最高可以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没有死刑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信用卡诈骗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的,在我国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也是会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不过我们需要仔细区分一下法律中规定的信用卡......


·夫妻离婚咋能争到儿子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在夫妻离婚的诉讼过程中,除了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往往是案件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会造成很大矛盾和纠......


·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委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


·经济仲裁裁决多久生效?
      经济仲裁裁决多久生效?自裁决之日起生效。但若一方依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方申请撤销,则法院应该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


·陕西代通知金标准是多少?
      陕西代通知金标准是多少?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双倍工资中的一倍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这种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另一倍则是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赔偿,可到底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这关系到双倍......


·法律规定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顺......


·高空坠物法律手段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城市化不乏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很多鳞次栉比的大厦,一方面便捷了人们生活,没话了城市,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安全隐患。高空坠物情形并不少见,我国法......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是城市化建设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它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那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然是要安全的,而为了保......


·行贿必须谋取不正当利益吗?
      一、行贿必须谋取不正当利益吗?行贿罪必须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必要条件,行为人若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则不构成行贿......


·租房退房纠纷起诉找哪个部门解决?
      租房退房纠纷起诉找哪个部门解决?找法院诉讼处理,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1)协商解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