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劳动合同的通知是什么样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模板
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
(劳动者):本单位决定与你订立劳动合同.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于年 月 日前到
部门,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订立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本单位将与你终止劳动关系。单位(盖章):年 月 日(劳动者)签收年 月 日(此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以上就是我们就签定劳动合同的通知是什么样的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劳动者在收到用人单位的签定劳动合同通知后应按照通知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我们上面提到的十大注意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农村抚养费是多少钱 农村子女抚养费给到几岁
在很多涉及到钱的问题上面其实都是区分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此时农村居民获得的补偿、赔偿都低于城镇居民所获得的数额。因此,现在有的农村居民离......
·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指的什么?
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指的什么?一、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是指什么?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多久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多久拘传也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但却是强度最轻的一种,只能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是对于拘传也是有时间......
·吊销营业执照可以恢复吗?
吊销营业执照可以恢复吗?最高人民法院(2000)第23号司法解释也作了明确规定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由其开办单位(包括股东)或者企业组织......
·房屋买卖撤销权之诉讼规定
现在在我们社会上,有很多的房屋买卖,在房屋买卖方面,是有撤销权这样一种权力的,但是也有不少人因为撤销权和别人发生了纠纷,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的......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按照规定,没有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对于司法鉴定我们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了解,特别是在悬疑推理剧中常有司法鉴定的场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遇到了需要出示专业性意见的证据,就需要委托......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
·公司经营不好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经营不好辞退员工怎么赔偿?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暂于监外执行病种范围是怎样的
暂于监外执行病种范围是怎样的一、暂于监外执行病种范围是怎样的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