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造成他人轻伤一级定什么罪

造成他人轻伤一级定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要按照《刑法》当中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相应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认定刑法上轻伤害的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我们先来看看该《标准》对重伤、轻伤、轻微伤的定义。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领导组织传销罪起步定罪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我国是一个讲求法制的社会,关于各种犯罪行为也都规定了处罚。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传销行为,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那属于传销......


·如今我国的酒桌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变成了一种无形
      如今我国的酒桌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变成了一种无形的杀人利器了,尤其是经常因为工作要必须在酒桌上跟别人谈生意的这部分人员,喝酒喝到把自己的身体......


·开荒了20多年的荒地,土地征收补偿应该怎么分?
      一、开荒了20多年的荒地,土地征收补偿应该怎么分?  开垦属村集体所有的荒地,已经村集体村民表决同意,并和集体签定承包合同的,开荒人和集体共同分......


·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还赔偿吗?
      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还赔偿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


·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是什么?
      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是什么?近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关注的焦点,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土地资源是最重要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宅基地、农村建设用......


·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办理的
      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办理的一、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办理的(一)一般程序(基本程序)1.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人或者公司,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规定,相关劳动部们有权力对其进行处罚,或者对其进行警告,情况严重会通报批评,根据情况可以......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后财产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后财产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什么要求?一、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要求(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


·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通知家属有没有强制力?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等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话,则在此期间会暂时的限制其人身自由。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引起一些不......


·男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女方能分割吗?
      男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女方能分割吗?男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因为它是属于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所以对于配偶另外一方的话,是不能够关于这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