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怎么申请鉴定?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怎么申请鉴定?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3、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4、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5、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6、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一般来说,如果涉及到医疗事故的话,是最好找当地的医疗鉴定委员会来进行鉴定。医疗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手术中的操作来确定判断是否出现医疗事故,一旦出现医疗事故,那么所在的医院需要对受害者承担赔偿义务以及后续的一些相关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年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具有稀有性,高价值土地更是如此。因此,对于高价值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十分频繁。在诸多的转让案件中,人......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许多客车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遇到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况,股权不仅是投资人享有的权利,而且对于个人和公司都有重要的意义......


·轻伤案因邻里纠纷辩护词的书写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轻伤案因邻里纠纷辩护词的书写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一、轻伤案因邻里纠纷辩护词的书写应该包含哪些内容?轻伤案因邻里纠纷辩护词的书写包含公民的犯罪......


·质押率打折怎么计算
      质押率打折怎么计算一、质押率打折怎么计算一般来说,股权质押融资均需要打折,质押折扣率的确定则依据企业资质、行业属性和企业类型等决定。根据实......


·高空坠物砸人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物体坠落造成的伤害补偿,是指法律在过错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其与一般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一样。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用(1)被害人在数个距离基本相等......


·经济补偿金的时间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时间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农村的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无偿收回?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年限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后一般多久发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经常提到以及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控制好质量,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经常提到以及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控制好质量,做好质量管理,无论是从事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还是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工作人员,都必须做......


·法院强制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行按实际情况
      法院强制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行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


·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中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