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签订借条一般是由借款方开具的,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名,手印即可。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效。民间借贷合同当然手写的证明效力比较强,全文应当由债务人书写并由债务人签字(如果按印更好),最好在借条中注明债务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在借条后附带身份证复印件(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或背面书写借条)。二、借条格式的要求有哪些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债权到期2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也很难胜诉。不写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以上就是借条的出具情况,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双方应当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对借条进行认定,必须配送自愿的原则才可以出具合法有效借条,如果对相关情况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并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没用于......


·债务申请破产的条件都?
      债务申请破产的条件都有哪些一、债务申请破产的条件都有哪些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如今股权投资成为了金融市场的新宠儿,不少投资者都通过购买公司股份来实现分红。后期投资者想变现的话,可以将股权......


·一、离婚财产分割司法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司法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因离婚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新婚姻法婚前彩礼买车离婚了应该如何处理?
      当代社会,婚姻法是对我国婚姻关系的一种规定,您都知道我国最近新出台了新的婚姻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在婚前索要彩礼的情况,因此您都想......


·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在如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而且于我们而言是
      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在如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而且于我们而言是不能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当灾难发生时带给我们的损失,比如使用有效的保......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过户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然而,许多购房者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关注房产证却轻视了土地证。完整......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违约解除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违约解除吗?是可以的,但是违约方要支付赔偿。在一般情况下,合同具有相对性,但是买卖不破租赁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当出租人......


·劳动局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局报案需要哪些材料?一、劳动局报案需要哪些材料劳动者去劳动局报案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劳动者身份证明、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明、证明用......


·讨债方法有哪些
      讨债方法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在实际生活或工作中,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有可能会遇到被欠债的时候。而且处于当事人或单位不同原因......


·一、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正式编制人员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正式编制人员的区别是什么?1,工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