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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起诉我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别人起诉我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一、别人起诉我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被别人起诉后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辩状;
  
  2、证据;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
  
  4、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二、债务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内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三、债务纠纷起诉后审理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作为债务纠纷中的被告方,如果原告陈述的欠钱不还的情况属实,收到人民法院的诉讼状副本以后,正常情况下就应该及时还钱,只要及时还了钱,民事诉讼是可以撤诉的,如果不还钱,甚至在判决书下来后都拒绝执行判决书,就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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