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家庭暴力离婚可以提赔偿吗?

家庭暴力离婚可以提赔偿吗?
  
  ?家庭暴力离婚可以提赔偿吗?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劳动者主张提成工资的案件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


·公司欠债股东变更国籍就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了吗
      公司欠债股东变更国籍就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了吗?公司欠债股东变更国籍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领证后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领证后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有哪些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


·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工程有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三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没有通过会通知她吗
      会通知。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


·诉讼时效中止起算点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时效中止起算点是怎么规定的一、诉讼时效中止起算点是怎么规定的?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


·属于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吗
      属于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吗?重婚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包括:1、重婚的。意思是,男女双方或者只有一方已经与他人办理过结婚登记或者与他人构成事实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