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是什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是什么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检查表》,并提交以下列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复印件1份;
  
  (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四)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
  
  (五)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六)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核对。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自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仲裁之后的劳动诉讼,都应该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否则相关机关......


·2023没有车牌上路怎么处罚
      没有车牌上路怎么处罚规定为:不挂车牌上路扣9分,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


·生产销售假药应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应如何处罚一、生产销售假药应如何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


·醉驾拿出来的骗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醉驾拿出来的骗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


·在国外的一方,是否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


·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一样吗
      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一样吗?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因为打架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处罚标准是处五......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是哪个?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是哪个?一、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


·民事起诉立案必须提交证据吗
      不一定,根据法无规定则自由的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立案需要拿证据,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厂房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办,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房屋租赁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常态,特别是厂房出租,因其涉及的金额较大,因此厂房租赁合同违约的问题是租赁合同中的焦点问题。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


·如何查询检察院批捕令?
      一、如何查询检察院批捕令?逮捕信息是他们内部信息,只公布在他们内部网里,也就是说只有公安部门的内部网才能查看。网上查询的话现在只有很少的省市......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工业用房?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工业用房?适用,因为买卖不破租赁是适用于不动产的,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