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房屋赠与合同的有效期 ?

房屋赠与合同的有效期
  
  ?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不过,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实际交付赠与的财产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二、房屋赠与合同的有效期
  
  对于房产赠与,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三、房屋赠与手续的几个步骤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县城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县城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订立协议的主体。(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3)补偿安置方式。(4)货币补偿金额。......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什么意思?
      实践中,由于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并不少见,因此,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会给公民的健康造成严......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公司的时候肯定是会有发起人的,而在公司成立之后,发起人往往也就是作为公司的原始股东存在,甚至有些手......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许多人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比如撞坏了他人一点财物,刚好又4下无人时往往会选择逃逸.......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拿到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拿到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多久都拿不到离婚证,因为我们国家有两种离婚的形式,最常见的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话是有一个离婚证件的,......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一、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由受理的法院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承......


·一、接受遗赠的时效是多久?
      一、接受遗赠的时效是多久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国有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是土地的使用人合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一项权利,我们都知道想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有出让、划拨、转让......


·夫妻分居自动离婚需要多久?
      分居自动离婚需要多久?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


·重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重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