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根据相关规定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相关规定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吗?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具体的规定如下: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只要非婚生子女能够有效地证实自己的身份,在对于生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通俗的说,即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其父母双方的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孩子个人的权益,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具体实践中就包括了要求父母抚养、继承父母财产等权利。2、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非婚生子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非婚生子女手中持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生父母的遗产,可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进行分配。二、丈夫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2、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从而使得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此这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来的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另外,如果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基本上已将养子女、继子女扶养长大成年,或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谋生,此后,即使出现了其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的情况,均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或扶养关系,并且也不影响他们之间的相互继承权。只要是属于死者的子女,不管是养子女、亲生子女,还是再婚后形成扶养关系后的继子女,都是有死者遗产的继承权的。婚生子、非婚生子都属于亲生子女,故此按照法定继承来说,任何人都是没有资格剥夺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收财产的定位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与罚金一样属于我国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同时也也是属于财产刑当中的一种。实践中,只有《刑法》中明确规定适用没收财产的罪名,那么法官才能......


·公开宣判毒贩死刑多久执行?
      一、公开宣判毒贩死刑多久执行?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


·检察院退侦的案件需要在多久内完成侦查?
      检察院退侦的案件需要在多久内完成侦查?一、检察院退侦的案件需要在多久内完成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


·事假范围包括哪些情形?
      事假范围包括哪些情形?事假就是当劳动者有私人事情需要缺勤请假,又不属于病假、婚假、产假、护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情形的,又不能请带薪年休假、公......


·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民事纠纷可以说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了,而这样的纠纷一般是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因此检察院不......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一、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构成网络诈骗后果严重的处罚制度是什么?
      构成网络诈骗后果严重的处罚制度是什么我国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不会遭受到损失。可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有一些犯罪分子会挑战......


·一、私下变更的子女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一、私下变更的子女抚养权协议有效吗?就算抚养权是经过法院判决所得,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也不要求向法院起诉,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子女抚养权......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


·一、买卖不破租赁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法律风险有哪些?买卖不破租赁法律风险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抵押人在申请借款时用各种手段故意隐瞒抵押物已出租的情况,银行调查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