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代书遗嘱有手印没签名有效吗
      代书遗嘱有手印没签名有效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非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形成,不能发生遗嘱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


·男人提离婚而且不给财产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进行侵犯,其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进行侵犯,其行为已不仅具有民事侵权性质,而且在严重情况下同时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利益。那么,在司法实......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


·非法采矿罪判几年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


·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与协议是否有效?一、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与协议是否有效?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与协议是有效,双方自愿达成的财产赠予协议约定,具有法律......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包括哪些?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


·传授犯罪方法罪应该如何认定?
      传授犯罪方法罪应该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是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


·离婚起诉状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主要分为三个内容:1.双方的身份信息:需要填写您与对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即可;2.诉讼请求:可以写清对于是否离婚,财......


·公司与公司之间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与公司之间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对公司主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


·违反禁止标线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违反禁止标线是否可以行政复议?一、违反禁止标线是否可以行政复议?违反禁止标线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或者法人对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