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新婚姻法关于家暴的定义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关于家暴的定义是怎样的?1、新《婚姻法》之中并没有关于家暴的定义性的规定,只是在法条之中有阐述存家庭暴力的行为是被禁止的婚姻行为,也是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一种条件。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3、《民法典》(2021.01.01生效)对家庭暴力的规定如下: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若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家庭暴力判刑标准是什么?1、家庭暴力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给被打者造成轻伤的才可以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 求处理的;(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7)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任何人都是不得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的,若是故意实施殴打等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是对于家庭成员,也应该尊重对方的权益,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否则受害方也依旧可以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钢筋工程作为一类大型的工程,其在竣工的时候是必须要经过验收的,但是验收钢筋工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


·共同共有房屋怎么立遗嘱?
      共同共有房屋怎么立遗嘱?首先确认立遗嘱人所拥有的产权份额,若产权证上已经明示,则处分已明示的产权份额;若未明示则需平分或共同所有人协商各自份额......


·离婚后前妻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夫妻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离婚时,一般为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可是,有人在离婚时就会遇......


·离婚时少分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财产的情况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


·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有哪些情形属于严重一、非法行医有哪些情形属于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


·购房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购房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一、购房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由于施工进度原因导致开发商能按期交房合同约定延期交房违约方每日应......


·认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


·管辖权异议与开庭时间有什么关系?
      管辖权异议与开庭时间有什么关系?一、管辖权异议与开庭时间有何关联?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提出的异议法院认为合理,原开庭时间就无效,反之,就有......


·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


·抚养费一般包含的内容:未成年人的生活费
      抚养费一般包含的内容:未成年人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用等,这里的费用均是必要费用,如果是一方父母为了表示对子女的疼爱额外购买的非必需品,......


·四十年前的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
      四十年前的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在我国,其实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不是说就一劳永逸了。目前国家除了规定居民用房的土地使用证到期后可以自动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