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实践中,一些设区的市,比如北京市,针对一些单位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在一个区的,针对劳动仲裁的管辖区做了细分规定
  
  二、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吗
  
  可以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申请就可以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该劳动仲裁裁决生效。
  
  三、劳动仲裁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般说来,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办理遗嘱公证有几个人参加?
      一、办理遗嘱公证有几个人参加?遗嘱公证不需要老人所有子女到场。只需要公正处的公证人员2人以上在场,开具公证文件,表示遗嘱是真实合法自愿的,是老......


·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吗?
      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吗?一、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吗?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


·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何写在线咨询 > 一、产品质量保证是什么?
      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何写一、产品质量保证是什么产品质量保证通常指销售商或制造商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后,对客户提供服务的一种承诺。  在约定期......


·经济纠纷会坐牢吗,经济纠纷是否要坐牢
      经济纠纷会坐牢吗,经济纠纷是否要坐牢在有的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是向法院起诉了,那么就要坐牢。这样的认识显然是不对的,严格来讲只有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一、交通事故中典型碰撞三联伤有哪些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典型碰撞三联伤有哪些赔偿?交通事故中典型碰撞三联伤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具体如下: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受害......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后是可以买车的,也能够摇号上牌照,但是不能上路行驶。法律规定,上路行驶的驾驶者必须......


·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吗?
      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吗?一、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执行吗?公司法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


·异地违章怎么交费
      如果驾驶违规比较严重而且也被交警当场处理,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行驶证到罚单上说明的处理中心去处理。凭交警查证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般夫妻起诉离婚用找律师吗
      说到起诉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至少知道这是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实践中需要首先知道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一般......


·离婚协议是否公证,要公证离婚协议吗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商标权的主体包括有哪些人?
      商标权的主体包括有哪些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