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

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
  
  一、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三、劳动仲裁裁决书收到后应该怎么办?
  
  1、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后,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用人单位签收裁决书的时间。
  
  2、到当地法院查询用人单位有没有起诉。
  
  3、没有起诉的话,裁决生效。
  
  4、对于生效裁决,在裁决裁定的对方的履行期间等候对方主动履行,也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其履行。
  
  5、在履行期满后,用人单位还未主动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有哪些不同
      现实中,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都是由机动车驾驶者构成的犯罪,同时这两个罪名也都属于过失犯罪,这就让很多人不太能够分得清楚这两个罪名的。接下来......


·行政处罚执行时间的限制有多久
      行政处罚执行时间的限制有多久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


·夫妻共同共同债务解释是什么?
      夫妻共同共同债务解释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


·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不可以,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因为......


·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法律制度。转继承实质上是先后发生了两个独立的继承关系。......


·诈骗罪的民事责任有什么?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被骗子诈骗财产,抓到犯人之后是可以申请民事赔偿的,但是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的程序才可以得到赔偿。犯罪者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


·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一、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是这段婚姻关系中的一方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是这段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比如一方出轨,而第三者提出离婚诉讼,这种是不会受理的。二、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和被告是合法的......


·一、婚内抚养费精神损失费怎么认定?
      一、婚内抚养费精神损失费怎么认定?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在我国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对于我们国家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民事诉讼可以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民事争议问题。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存在一些附带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