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

目前,贷款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或亲身经历的事,人们也在为还贷的一些程序而苦恼。拿房贷来说,人们借了房贷之后,如果有余力提前还款,那么应该如何处理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呢?下面就由来明确这一问题。1、须在按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6个月后,方可提出首次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2、贷款机构为严格贷款管理,对提前偿还部分贷款规定了最低限额,一般需1万元以上、以万为单位的整数。    3、借款人提前还贷一般需提前15天告知贷款机构,并须持原借款合同、银行还贷储蓄卡、每月还贷本金利息表、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向贷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积金贷款向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须经其审核同意。 ??
  4、借款人在当月仍需偿还原定的月贷款本息还款额,同时再将需要提前偿还的贷款金额存入银行储蓄卡内。贷款机构经确认后,对属于是提前偿还部份住房贷款的,则将再按原借款合同中确定的计息还贷方式(一般为"等额本息还款法"、"等本不等息还款法"等),以"先息后本,每月等额减少,缩短还款期限"的计算原理,重新计算提前偿还部份贷款后的借款余额和最终偿还期限,重新打印"每月还贷本金利息表",重新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变更合同"。无论是提前偿还部份贷款、或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借款人均须在贷款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银行办理提前还贷划款。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可到保险公司退还提前期内保费。在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贷款机构将同时交还给借款人原一直由贷款机构保管着的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保险单正本。而由于借款人原在办理贷款时已一次性付清了借款期内的所有保险费,故原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保险合同此时已提前终止。按有关规定,借款人可携带保险单正本和提前还清贷款证明,到保险公司按月退还提前期的保费。提前还清贷款退还保险费,需根据原购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期房的投保变费实际期限(半年以上期房的投保期限一般是将借款期限再减去1年计算)、原一次性交付保费的贴现利率与速算系数等因素,其计算公式为:提前还清贷款退还保险费=已交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提前归还前占用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 由以上可知,买房提前还款分为部分偿还和全部偿还,并且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的数额也有相应规定。借款人还款时必须持所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银行还款及审核,而且,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可到保险公司退还提前期内保费。我们提醒您注意明确以上信息,提前还贷将不再会成为困扰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年合同到期有失业金吗
      一、一年合同到期有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以......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一、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持刀抢劫还致人死亡的一般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


·夫妻分居证据怎么找?
      夫妻双方虽然存在着分居的事实,但当对方否认、而自己没有证据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对分居事实将不会予以认定。那么分居证据怎么找呢......


·日常生活中,酒驾这一词我们并不陌生,随着法律的普及,我们已经
      日常生活中,酒驾这一词我们并不陌生,随着法律的普及,我们已经很了解酒驾的危害。一般情况,酒驾分为两种,分别是饮酒驾驶和醉驾。醉驾属于严重的违......


·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一、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1、要确定企业使用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是否有国有土复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


·由于女性的身体较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
      由于女性的身体较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明文规定了女性的工作条件、环境等。那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都有哪些明文规定能保护女性......


·签订购房居间合同反悔怎么办
      如今房产中介公司遍布大街小巷,成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主力军。我们都知道,通过中介买卖房屋需要签订购房居间合同,那么当自己签完合同后,因为价钱等......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一)产生的依据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缔结合同中基于合同不成立、合......


·代理关系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会存在多种多样的关系,而代理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两种关系,但是对于代理关系和劳动关系,很多人都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