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怎样执行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发,并不代表裁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服的,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等待法院审理。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3、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是否能够进行子女离婚房产的分割?
      一、是否能够进行子女离婚房产的分割?不能够进行子女离婚房产的分割,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一、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


·河南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河南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是多少钱?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


·收购后管理层会被解聘吗
      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裁员的,管理层会被解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管理层不会被解......


·行政强制执行期限三个月90天吗?
      行政强制执行期限三个月90天吗?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三个月,也就是90天。因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监外执行可以外地上班吗
      监外执行可以外地上班吗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是可以外出的。《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


·哪些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哪些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


·在我国关于拒不认罪是什么意思
      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以后一直都三缄其口,对公安机关所指控的一些犯罪行为坚决的不承认,当然不排除有可能是工作人员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出现了错误,......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措施有哪些?建设项目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对象,可能是一个建设项目的施工,也可能是其中的—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施工。讨论如......


·春节期间民政局几号上班?
      春节期间民政局几号上班?一、春节民政局放假多少天一般民政局是工作日上班的,所以在春节放假期间民政局是不上班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节假日规定......


·2023年四川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四川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