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根据相关规定著作版权年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规定著作版权年限是多久?
  
  一、根据相关规定著作版权年限是多久?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七)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文学作品创作之后,并不强制要求登记,若是申请登记并被批准的,那么作者就有了著作权。该权利提出从批准通过公告之日起计算保护期,任何类型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都是50年,一旦超期,就可以被大众免费使用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一、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


·民法典的肖像权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的肖像权规定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的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律,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民法典》的认识越开越深,主要原因是人......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怎么办
      夫妻离婚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而此时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首先就要搞清楚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这样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才能说出自己的想法......


·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在解决任何方面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处理很多问题,因此在离婚......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主要是买房者的信用要好。买房子我们要注意下买房的条件,不少的城市对于买房都是有要求和条件的,达......


·网上填写申请表
      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


·深圳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量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深圳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量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深圳市政府近日来破获的一起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罪,其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再一次刷新了人们对于网络金......


·一、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办?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也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


·私募基金托管人公示类型有哪些?
      私募基金托管人公示类型有哪些?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分类(一)规模类公示管理基金规模以管理人在登记备案系统中填报的认缴规模为准。基金指正在......


·制作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
      制作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在借款活动中,如果您属于“有钱就是任性”这种类型的,那您可以任性的、随意的去写借款合同,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在制作借款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