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罪名不成立去自首可以减轻刑罚吗?

罪名不成立去自首可以减轻刑罚吗?罪名不成立去自首是可以减轻刑法的;司法机关之前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并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待同种罪行的,成立自首。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_40%;(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0%_30%;(3)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4)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6)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自首分哪些情况?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情况,特别自首要求不同种罪名。1、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综合上面所说的,罪名不成立代表着证据不足够不能对案件进行判决,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又去主动的投案从而认罪,那么就可以按自首来进行处理,所以,在处理的上面就能减轻相应的刑法,从而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错认错必定就能得到原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条件
      优先权是指申请专利人就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次申请日期作为后来提出申请......


·仲裁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可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授权......


·法院逮捕拘留期限是多久?
      法院逮捕拘留期限是多久?拘留时长最长37天,拘留后转逮捕最长7个月,批准逮捕后,公安至少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有一个......


·侦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一、侦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是哪些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债权转让以及债务转让都改变了合同主体,没有改变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另加补充协议。其......


·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按照民政部出台的最新规定
      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按照民政部出台的最新规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


·上海市公司法人是谁,都有哪些要求
      公司在我国的今天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社会上,进行相应的经营和相应的运作。对我们的生活和我们的经济都带来较大的变化。公式的法人是指,能够代表公......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为了那些经济困难者在法律问题上能得到帮助,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只要是确实在经济上存有困难且有法律问题难以......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随着现在国家的越来越壮大,国家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就开始为您修路,建房子,使行统一的规范化,然而在使......


·一、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诉讼费需要多少?
      一、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诉讼费需要多少?离婚财产分割官司的诉讼费一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


·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有什么?
      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有什么?虽然隐私权与名誉权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二者都是与精神利益有关但不体现直接财产内容的人身权利,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有时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