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二、债务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1、诉讼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需要参与诉讼,当事人需要有诉讼的资格,提交相关的身份信息资料来证明。自然人要有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而公司、企业或者是事业单位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等材料,信息有变更的,需要提供变更后的资料。2、证明债务存在、到期不还款证据的资料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提供基本的证据资料,出了身份信息资料之外,还要提供债务纠纷确实存在的证据,例如,借贷关系的,提供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条欠条;买卖关系的提供运货单、签收单等材料。3、证明对方拒不履行债务的证据例有录音材料证明对方拒不履行债务,或者是有其他证据证明对方债务到期不还的情形,最好有证明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在债务关系中,有担保人或者是有介绍人等中间人的,也需要提供这些中间人的信息资料,如中间人是单位的,也需要提供单位的基本信息情况。综上所述,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有时候会遇到对方拖欠不还的情况,这样,债权人应准备起诉的手续,写一份追讨债务诉讼状,连带对方欠债的证据,去对方所在地法院立案。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行为的,在起诉之前就可以去申请财产保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撤诉后诉讼时效从何时中断?
      撤诉后诉讼时效从何时中断?从撤诉裁定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


·工程欠款纠纷应对策略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表明承包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旨在获取工程款,实现营利目的,......


·对于离婚的起诉书来讲所必须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离婚的起诉书来讲所必须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里面包括了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生日以及住址和电......


·欠钱不还也没证据怎么办?
      欠钱不还也没证据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也没证据怎么办?没有证据就要想办法取证,可以委托律师来完成,现在讲求的是证据,找个合适的时机找那个人谈......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


·再婚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的婚姻生活是比较不顺利的。例如,再婚的情况下,仍然没有遇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可能还是需要离婚。当然,再婚离婚的话,对与......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民法典中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的一种。通常负有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发现对方有违约的风险或者存在......


·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近些年来,非法集资的花式变得越来越多样和隐藏,犯罪分子以合法的外壳,举着响应国家政策的旗帜,以高额投资回报、高额消费返利等为诱饵,吸引受害者......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社会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定法律关系,形成法律效力,劳动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劳动合同......


·得了哪些疾病符合监外执行
      得了哪些疾病符合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


·照片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照片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作者的认定标准是:(1)创作作品的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