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继承人财产处理程序如何规定?
一、无继承人财产处理程序如何规定?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产继承是对于人死之后财产的处理问题,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订立遗嘱,那么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置遗产,没有订立遗嘱的,法定继承方式处置财产,都没有的,就可能归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怎么认定
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怎么认定这里所说的“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在实践中,遗忘物和遗失物是有区别的:遗忘物......
·醉驾拘役关押在哪里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拘役关押在哪里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
·个人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生活多少年后婚前财产也不能转为共同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公益诉讼标的内容所存在的主体有哪些?
公益诉讼标的内容所存在的主体有哪些?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
·一、即墨市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即墨市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可以,农村房屋买卖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不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根据中关于宅基地......
·未成年人案件的起诉程序
在对未成人案件审查起诉时,除遵循普通刑事案件的起诉程序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审查起诉时,要继续贯彻全面审查的原则,除了按照刑事诉讼法......
·身份证办理年龄是多少?
一、身份证的办理年龄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之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诉讼标的标的额300万受理费是多少
诉讼标的标的额300万受理费是多少一、诉讼标的标的额300万受理费是多少?标的额300万的诉讼费应当是308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
·离婚判决是立刻生效吗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离婚判决可能是一审法院做出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二审或者再审法院做出,但也要判决生效之后,那么对当事人才会有约束力。那这个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