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租房没签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租房没签合同受法律保护吗?租房没签合同受法律保护,租房没有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二、在租赁期间需要履行的义务《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租赁房屋但是却没有签署租赁合同的情形存在是合法的,但是若是双方发生了纠纷,若无法举证租赁的用途、租金的支付以及租赁期限等,那么此时由于没有合同,受害方的权益可能会不能得到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建筑物倒塌责任由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建筑物倒塌责任由谁承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


·微信被骗多少
      微信被骗多少可以报警?一、诈骗立案标准诈骗2000元至4000元,就可以立案,具体数额,根据所在省份不同,在2000至4000元间确定。1、刑事立案标准根......


·职工工伤认定后伤残怎么鉴定?
      职工工伤认定后伤残怎么鉴定?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构成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怎么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


·刑法危险驾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危险驾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刑法危险驾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


·索赔过节加班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
      索赔过节加班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一)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


·批捕听证办法中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
      一、批捕听证办法中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


·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在部分较为危险的行业中工作,工伤的发生概率相对更高一些。在一般工作中,也可能发生工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付出,公司与社会应该对他们的人身财产权......


·劳动合同到期保险方面继续交吗?
      劳动合同到期保险方面继续交吗?1、合同到期不续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