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 一、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

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
  
  一、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
  
  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情况特殊的话,最好不要设立虚拟股东,实际中虚设股东的目的多种多样,有的具有违法性,有的则并不违法。
  
  但是,为其他目的而虚设股东的情形仍大量存在,例如,或者为了规避不能充任公司股东的职务限制或者业务限制,或者为了隐蔽自己财产的真实情况,或者为了便于在特定领域开展业务,甚至有的为了便于操纵证券市场。对于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为了逃避责任的虚设股东行为,应当依法给予禁止和纠正。
  
  二、成立公司股东最多能多少个?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不同的类型的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也不一样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为五十个以下,股份有限公司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正常情况下股东人数跟实际出资人数应该是一致的,像是这种一个人出资,但是填写的时候填写的是好几位股东的状况,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虽然不一定承担法律责任,但操作是不正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需要写撤销公证遗嘱的起诉范本吗?
      一、需要写撤销公证遗嘱的起诉范本吗?需要;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一般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


·赌博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一、赌博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赌博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从刑事......


·针对大学生的网贷合法吗?
      针对大学生的网贷合法吗?针对大学生爱消费,有无经济收入的特点,现在不少网贷公司看中了大学市场,纷纷推出针对大学生的网贷产品。也有不少学生通过......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


·一、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


·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该如何理解
      在对行贿罪进行认定的时候,除了要求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之后,同时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否则的话也是很难认定构成此罪的。......


·重婚罪第三者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一、重婚罪第三者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不用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不用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


·案件移送管辖后原告可以提出复议吗?
      案件移送管辖后原告可以提出复议吗?案件移送管辖后原告可以提出复议,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从其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工作伤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因其职业活动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就可以工伤的名义向用人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要赔......


·检察院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强制吗?
      检察院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强制吗?检察院不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可以,但是近亲属除外。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