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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判决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曾否羁押,与缓刑期间起算的问题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的适用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因为被判了缓刑的罪犯,最起码在缓刑考验期间是不需要到监狱当中服刑的,而且缓刑实际上已经对当事人从轻处罚了,如果在缓刑期间违反规定又被收监执行的,之前被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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