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继承需要收费用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继承需要收费用吗?
  
  房屋继承过户继承人可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因此费用主要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法定房产继承费用免契税,遗嘱继承要缴纳契税。
  
  二、房屋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宅基地房产继承也是要收费的,继承过户之前首先要进行继承公证,需带上死者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到公证处进行办理,这时会按房子价值的2%进行收费,然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过户的时候会收80元过户费,法定继承的不需要交契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来了还需到交警队去吗?
      一、交通事故判决书下来了还需到交警队去吗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书已下,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严格地说,法院应该将案件结案及判决送一份给交警部门。二、......


·国企加班费在工资总额发放合法吗?
      国企加班费在工资总额发放合法吗?加班费在工资总额里事实应该合法的。当然是不违规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犯罪的人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但是有的人作为犯罪人的亲人或者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会帮助犯罪分子隐藏自己,避免被警察找到来逃脱......


·司法鉴定骨折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司法鉴定骨折收费标准是多少?1、损伤程度鉴定例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类?
      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类?一、违约金有哪几类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是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


·离婚后退休金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退休金算共同财产吗离婚以后双方没有关系,就没有共同财产了,但是养老保险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双方已开始领取养......


·一、劳动合同上部分空白可以签订吗?
      一、劳动合同上部分空白可以签订吗?劳动合同上部分空白不可以签订,需要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并填写完毕才可签订。在实践中,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


·一、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流程是什么?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流程是:企业申请破产、进行资产清算、偿还债务、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相关费用。《劳动合同法》第......


·印花税的征收方法有几种
      印花税的征收方法有几种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


·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借条应该怎么写?
      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借条应该怎么写?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