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老伴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老伴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老伴去世以后看有没有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的,那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分割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在老伴去世以后也不是必须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去分割遗产的,要先看老伴是不是有立遗嘱,如果老伴在遗嘱中表示把遗产全部留给配偶的话,那作为子女,就没有权利跟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争夺继承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脱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脱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


·在学校练瑜伽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学校练瑜伽死亡算不算工伤?一、在学校练瑜伽死亡算不算工伤?只要是属于工作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练瑜伽是属于个人的行为,那么这个情形只......


·双方在写离婚协议能共同抚养权吗?
      双方在写离婚协议能共同抚养权吗?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什么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什么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及时长有限制性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及时长有限制性吗?时间是有有限制性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也就是公安机......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知道所谓的一房二卖并不是传说,而是真实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知道所谓的一房二卖并不是传说,而是真实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有关处理一房二卖纠纷的法律知识。那么,遇到开......


·怎么区别股份与股权
      股权可以理解为股票持有者根据其持有的股票比例,可以享有的权益或者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基于股东对公司主张的权利;股份表示股东在公司股......


·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一,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规定如果要解除合同的话是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如......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