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临时拆迁安置费必须房主代领吗?

临时拆迁安置费必须房主代领吗?
  
  一、临时拆迁安置费必须房主代领吗
  
  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在拆迁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一定 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作为其自行解决住房的补助。在该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已向被拆迁人提供了周转房的,不支付该费。
  
  由于拆迁人责任使过渡期限延长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适当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适当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所以应当由房主代领。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是什么
  
  1、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发放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
  
  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增发50%;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如何计算
  
  临时安置费具体该怎么计算,条例并没有做具体的规定。小编认为在计算安置补助费时应该充分考虑相关因素。根据条例规定的补偿方式主要考虑下面两种计算方法。实行产权置换的,临时安置费等于被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同区位、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乘上过渡期限。过渡期限按照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期限。实行货币补偿的,应该按照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也要给予适当的临时安置费,主要是为了给出合理的时间让被拆迁人完成搬迁和安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小产权房拆迁该怎么获得补偿
      小产权房拆迁该怎么获得补偿小产权房是与大产权房相对的,通常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因此购买这样的房产风险比较大。而现实中小产权房也会面临拆......


·建设工程勘察纠纷怎么解决
      建设工程勘察纠纷怎么解决作为民事纠纷,无非是通过协商、调解及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处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也是通过这些处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


·昆明司法鉴定机构对于伤残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等存在分歧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介入,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经过司法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欠钱不还加不上好友怎么办?
      这个朋友借钱,有没有写借条呢,如果有写借条的话,一定要把借条保存好,因为这个有力的证据。如果这个朋友借钱没有写借条,那么手机转账或者是银行转......


·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


·专利权和版权的区别主要是哪些
      专利权和版权的区别主要是哪些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


·商标 侵权 诉讼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对于一个公司的产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公司产品上应有商标的话,代表属于这个公司,并且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会对他人的商......


·最新民事执行司法解释中有关先予执行的规定
      最新民事执行司法解释中有关先予执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有关《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那么在最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民事执行司法解释有哪些......


·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


·拆迁房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房的补偿方式有哪些由于公共建设的需要,可能会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对于这样的房屋我们一般称之为拆迁房。此时拆迁了他人的房屋,就需要作出相应......


·根据刑诉法规定最多几次退补侦?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最多几次退补侦?根据刑诉法规定最多两次退补侦,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