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家庭财产分割公证样板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许多种有关财产分割的情形,如离婚、继承等等。由于涉及经济利益,未免日后纠纷,最好是做一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并进行公证。那么家庭财产分割公证样板是什么样的呢?下面的内容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提供的样本,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难题!
  
  一、样本 ?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证人:
  
  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注意事项: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三、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我们不仅为您提供了家庭财产分割公证样板,还为您总结了一些协议书中需要着重注意的问题,协议中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分配方法等。此外,撰写家庭财产分割公证协议还需要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滥用原则保证公平公正。如果您需要撰写符合您实际情况的样本,网站是您最好的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辩护意见书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


·一、交通事故评定伤残标准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一、交通事故评定伤残标准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在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占领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的合......


·单位没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要补偿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期限的,通常为两年。而实践中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不续签的话,就会终止。那要是单位没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呢?关于这个问题......


·身份证丢失临时证明如何办理?
      您都知道,身份证一旦丢失,要及时到派出所补办。而补办身份证需要一定的期限,如果这段期限内居民要用到身份证,可以先办一张临时身份证,这样也不耽......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基本都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房产在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离婚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房子还在还......


·农村征地补偿彩钢棚多少钱相关标准是什么?
      我们能够了解到,在使用土地方面,尤其是涉及到征地赔偿的,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可能各有不同,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对于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还完多久可以再贷款
      这个需要分情况,当月还清,且在还清的前六个月都没有使用公积金的话,次月就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若在结清时或是结清的前6个月使用过公积金,必须在......


·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
      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合同生效因合同的性质不同,生效的条件也不同。一般有下列三种情况:1、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依法成立的合同,......


·离婚之后怎么追讨抚养费
      离婚之后怎么追讨抚养费第一种方式: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根据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费支付的的协议条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