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政府征地违法怎么处理?

政府征地违法怎么处理?
  
  一、政府征地违法怎么处理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二、违规征地行政处罚
  
  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
  
  对于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对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拒不归还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对于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对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三、征地特征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事仲裁证据规则是什么?
      商事仲裁证据规则是什么?全球科技高速发展,飞机、高铁、渡轮等使得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往来也越来越方便,国家间的交流合作以及商务贸易也越来越频繁。......


·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一、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第一条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


·构成强奸罪的被判几年?
      构成强奸罪的被判几年?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时候,一方面是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满足了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另一方面就要看实际有没有达到......


·一、工伤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一、工伤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因为对于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


·开设赌场赃款是必须要退吗
      要退赃,而且如果主动退赃还会视情节减少或者减轻处罚。主动退赃的,最多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30%,但不低于法定的量刑幅度。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


·一、劳动合同法被辞退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被辞退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被辞退赔偿金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公积金提前还款流程
      流程:(1)申请人可通过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查询自己的剩余尾款金额,并预约提前还款的金额;(2)首先还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什么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


·房屋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在盖新房时需要与施工方签订合同,那么,房屋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即指在一座复杂的房屋修葺中,每个工程队负责的项目不同,为......


·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
      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企业对外贸易备案如果注销,那么对应企业也将失去从事外贸行业资格。那么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


·一般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一般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一、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