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有哪些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怎样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在劳动关系建立满一月后第二日起至满一年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则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即用人单位最多应当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之后满一年之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在劳动关系建立一个月之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此期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此时,支付双倍工资不受十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只要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提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故意持械伤人怎么判刑?
      一、故意持械伤人怎么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一、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只要是属于继承人就可以得到;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


·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
      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  拆迁是一种特定的法律行为。拆迁也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兴起的。那么,什么是拆迁?拆迁补偿有哪些?房屋拆迁......


·哪些情况下应该支付加班费
      哪些情况下应该支付加班费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第......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份认定书是对当事人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必......


·开发商一房多卖算诈骗吗
      开发商一房多卖算诈骗吗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


·不适宜羁押血压的规定是什么
      一、不适宜羁押血压的规定是什么如果只是一般的高血压的,身体条件符合羁押的要求,可以进行刑事拘留。若高血压可能危及该人生命或加重病情,并有医......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的,仍然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才会结案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才会结案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