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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小孩应该注意什么?

领养小孩应该注意什么?
  
  《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和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能有子女的情形。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送养子女的生父母,须双方共同送养。
  
  2、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
  
  4、第十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须夫妻共同收养。
  
  5、第十一条规定:收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律上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纪、条件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人们在进行收养小朋友的时候也应该注意一下,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领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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