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一、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
  
  (一)走私假币罪的对象
  
  本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本罪的对象,既包括伪造的人民币,又包括伪造的外币。
  
  (二)本罪的行为表现
  
  本罪的行为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三)行为人主观的态度
  
  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本罪,单位亦可构成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并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决意逃避海关的监管并将其运输、携带或邮寄进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在不知情或者完全受到蒙骗的情况下运输、携带或者邮寄了伪造的货币进出境的,就不构成本罪。当然,这并不排除可以构成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的目的,对本罪的构成没有影响。
  
  二、认定走私假币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一)认定走私假币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走私假币行为
  
  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取种种方法,以躲避海关对其所运输、携带、邮寄的伪造货币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行为。逃避海关监管是走私行为最为本质的特征之一,对于本罪当然亦不例外。其实,行为人明明知道伪造的货币是国家一再严厉禁止进出国(边)境的,如果被海关发现,必然会予以没收。
  
  因此,走私伪造的货币的犯罪分子要达到其目的,只有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使其所运输、携带或邮寄的伪造的货币逃避海关的检查与监督。至于其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绕关走私,即绕过关品,在没有海关或边境检查站的地方,非法运输、携带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有的是瞒关走私,即虽通过关口,但企图采用隐匿、假报、伪装等手段,以欺骗海关部门的检查,通过海陆空等运输线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境。这些行为,都是一些典型的走私伪造的货币之行为。
  
  (二)间接走私或准走私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准走私的行为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直接向走私伪造货币的犯罪分子收购伪造的货币的;
  
  (2)在内海、领海收购、运输、贩卖伪造的货币的;
  
  (3)与走私伪造的货币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若其他方便条件的。
  
  (三)本罪的量刑标准
  
  触犯走私假币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发现虚假诉讼罪怎么报案
      作为虚假诉讼罪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说这样做也是一种非常无知的行为,因为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公平公正,帮助受害者争取合法权益的。但是极个别人......


·商标续展办理程序是什么
      商标续展办理程序是什么?1、准备申请资料,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个人,提......


·撤销权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撤销权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一、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产生效力。日本判例理论上认为......


·湖北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有哪些规定?
      湖北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在城市的发展建设当中,无可避免的需要将老旧的一些建筑和部分地区进行拆迁改造,但是有些地区的土地使用年限还......


·刑诉法法条关于刑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拘留是只有我国执法机关部门才可以对我国公民行使的一种权利,通常来说,刑拘只针对于犯罪分子身上才会发生,并且执法机关在行使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条......


·有凭证借条可以续期吗?
      借条到期应当还款,不能及时还款,应当写还款计划或者重新打借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


·从什么时候起合同开始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的体现,而合同只有在生效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从什么时候起合同开始生......


·欠钱有欠条无日期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有欠条无日期不还钱怎么办?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


·一、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


·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是怎样的?现在不少下岗职工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重新获得了发展的机会。一些人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开起了小店。按照规定......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有哪些?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