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农民会反对农村土地确权?
1、正反双方对农村土地确权争论的核心是什么?
反对农地土地确权和支持农村土地确权争议的焦点应该是:农民是否应当享有真正的农地转让权,说白了就是农民可以自由处理土地并借此获得受益。
其实任何一项改革,都是由成本的,关键是改革的受益者是谁,多数还是少数,受损者是谁?多方能否达成一致!农村土地确权依然面临这样的处境。
2、土地确权给农民带来的四大好处!
一是有助于后期借助市场的力量进行土地流转,增加人均耕种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二是稳定民心(承包权不变),鼓励农业生产者(经营权流转)进行长远性投资(有恒产这有恒心);
三是通过落实农民财产权,通过有偿转让农村土地,让更多农民有足够经济实力进城购房定居,加快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四是规范农地征迁补偿,在某些情况下降低强制征迁的发生率,起到稳定农村的作用。
3、反对农村土地确权的三大理由!
一是如果大量土地被卖,会产生为数不少的失地农民,会导致土地兼并和农民内部贫富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稳定;
二是土地确权会弱化农村集体组织(村两委)的权力,不利于农地的定期(按人口)调整(以后村集体再调整基本就很难了);
三是它可能会抬高政府的征地成本,影响国家的发展优势;四是它违背了很多农民的意愿,可能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4、哪两类人群反对农村土地确权?
反对农村土地确权大约是两类人。
第一类是农村无地农民和少地农民(子女多,人口多但没有分地的农户),在他们看来,如果按现状进行农地确权,意味着自己要永远处于“无地”“缺地”的境地,这有失公平。这类农民朋友大多也支持让农民享有更大的土地处置权特别是转让受益权,也希望提高自己在征地拆迁补偿洽谈中的话语权,
说白了,这类农民朋友并不反对“农地确权”本身,他们只是反对按现状进行土地确权,他们希望重新按人口调整土地后再确权。
第二类群体就是基层乡村干部,他们表面上义正言辞的说农地确权不利于基层政府工作的开展,实际上则担心一旦失去对土地的支配权,失去很多“捞油水”(比如代表集体签约卖地时)的机会。尤其没有了分地的权力,们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必然下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诉讼法上诉次数有限制吗
根据我国国家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的提出后应当根据法院的判决进行制裁。同时在刑事案件中有不少特殊情况需要重新向法院提出诉讼在此判决。那么......
·一、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过户财产吗?
一、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过户财产吗?可以,离婚协议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处分。因此,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
·故意杀人多长时间能判刑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意杀人案件应该在受理案件二个月内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如何量刑的?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如何量刑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
·公证认证有效期是多久?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需要公证认证来办理某些事情,但是这些事情有时候的处理时间可能会很长,也有可能因为我们自身的原因,导致在公证之后没有及时进行......
·劳动合同订立的技巧
所谓劳动合同,是契约的一种,既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合意,也是对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如实、全面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
·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有法律依据吗?
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有法律依据吗?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有法律依据吗?《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
·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
·想投资如何成为隐名股东
想投资如何成为隐名股东?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
·把销售合同弄丢了怎么办
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