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般自立遗嘱怎么按手印

一般自立遗嘱怎么按手印“自书遗嘱”可以按手印。按在签名上面。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二、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自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进行签字。立遗嘱不单是,立遗嘱人要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见证人,也需要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在不做公证的情况下,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做公证的情况下,遗嘱法律效力会更强大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保密协议条款怎么写
      保密协议条款范本: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


·注册商标通用化无效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注册商标通用化无效的判定依据是什么?第一,要看这个商标名称本身含义是否是对这类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等特点的直接叙述。第二,要看商标权人在使用......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在受到损害的时候,除了物质方面的赔偿外,还可以主张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我国目前尚未制定......


·一、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带走吗?
      一、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带走吗?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有权利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但是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会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影响,因为人民法院审理......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


·公摊面积增加是否要补交房款
      一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合同上面的面积都是算是了公摊面积的,而不是房屋实际可以使用的面积。但日后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公摊面积增加,那......


·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计算
      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计算医疗事故在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同时,也会给患者以及患者家属造成一定的精神方面的损害,因此除了要做出物质赔偿,还要赔......


·一、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吗?
      一、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吗?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不一定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具体是否可以继承需要看遗嘱是否已经生效,共同遗嘱的生效......


·一、中国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选择的方式有哪些?
      一、中国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选择的方式有哪些?中国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选择的方式有协商和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办?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办?不知情的债务认定为一方债务,可以拒绝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


·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