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监护人应该履行哪些监护职责
一、作为监护人应该履行哪些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监护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承担的监护职责是法定的,不过,司法实践中很多民众还是没有把监护权和抚养权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区分,因为人们习惯性地认为父母承担抚养义务,实际上也就是在履行监护职责,当然父母也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撤销权消灭,但是不知道撤销权消灭的原因是什么,并且也不知道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接下来就带您去了解下撤......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邀请招标时间是多久
邀请招标时间是多久?具体是时间是怎样的一、邀请招标程序各需多少天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
·人们遇网络诈骗怎么申诉?
随着现在社会科技的发达,更多的骗子把目光从人群中转到了网络,网络骗子的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会有不少人上当受骗,那么如果自己或身边朋友遇网络诈......
·一般诈骗立案侦查多长时间?
一般诈骗立案侦查多长时间?一般诈骗立案侦查两到三个月,金额越大越早处理,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确实被骗了,就可以立案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
·债权债务消除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消除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在社会市场经济之中广泛存在的一种关系,人们通过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类获取利润。但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永久存在......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吗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吗?疫情期间工资不一定是正常发放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
·撞车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撞车逃逸交警怎么处理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
·司法鉴定未回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调查的对象跟公安机关当中的某些人员有特殊关系,那么整个案件重一开始就会直接让该工作人员回避的。这个道理,在司法鉴定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