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交通事故提车有费用吗?

一、交通事故提车有费用吗?不需要,《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根据职责界定,交通事故车辆的查封、扣押职责归公安局交警部门,应由其承担交通事故查封、扣押辆的停车费用。二、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的?1、车辆检验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3、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只有在车辆的痕迹勘查完毕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车辆是否需要检验、鉴定和检验鉴定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对车辆的痕迹勘查最晚也应该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完成。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车辆被扣押的话,那么就会由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处理完成了之后如果要进行提车的话,那么一般就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能进行提车,同时也不会涉及到任何费用,如果有收费的情形那么就是属于违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安机关训诫的依据什么?
      公安机关训诫的依据什么?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违法人员违法情节比较轻,或者未满14岁人违法等的情形下,是可以采取训诫措施的。根......


·担保人有哪些要承担的义务
      担保人有哪些要承担的义务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3、应当......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原则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


·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
      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外地某施工企业在北京承揽项目时,施工单位职工将分揽的项目与在京老乡共同完成,结果老乡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害者......


·娘家没迁户口能分房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按户分配安置房;二,按人头来分配安置房。我国法律上对于拆迁的相关规定,一般是按照户口来进行分配房屋的......


·弃婴罪是不是自诉案件
      弃婴就是遗弃罪,遗弃罪大部分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毁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故意伤害罪(轻伤),......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一、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是多少?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


·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一般是因为证据不清,会对财产部分重新调查判决。二审结束后是向高院申诉,但是申诉成功机率很低,如果......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是否需要验资?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是否需要验资?当一个公司成立之后,就会收到一定的资金来进行支持,但是有些公司的负责人并不太了解关于资金的相关事宜,那么公......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到期会怎样
      一、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到期会怎样?监视居住到期只可以转取保候审或者(证据充分)可以拘留、报检察机关批捕,证据不足解除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到期以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