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商标侵权损失的确认如何计算的

商标侵权损失的确认如何计算的1、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遭受侵害后,可以按照商标所有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计算,即商标侵权人违法使用商标所有人的商标,给商标所有人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产生纠纷时,就可以按照实际的经济损失来赔偿。2、按照非法获利计算。商标侵权人,非法使用商标所有人的商标,实际获利多少,在判定所有的实际损失时就可以按照侵权人的实际获利来计算。3、按照实际开支计算。商标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商标所有人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额外支付一些维权的费用,因此商标侵权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除了自己遭受的实际损失外,也可以把这些额外的维权费用纳入其中一起计算。4、按照主要证据计算。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遭受侵害时,商标所有人在维权时,就会搜集相应的证据,也会向相应的机构提交一些证据,处理机关在核定商标所有人的实际损失时,就可以按照这些主要证据来核定,有证据支撑的,就可以支持,没有证据支撑的,就可以驳回。二、商标侵权案件一般可使用哪些法律维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所有人在自己的商标权遭受侵害时,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来维权。这是一部法律,对商标的相关知识都规定得很清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标所有人在商标被侵害时,商标所有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用《商标法》外,还可以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来维权。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商标所有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维护商标权益,会向执法、司法部门提交相应的证据,商标所有人也可以借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一部司法解释。商标持有人在办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应及时的收集案件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侵权损失。在递交诉讼书时,同时要求赔偿商标侵权对自己的实际损失。我国的人民法院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实际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集资诈骗怎么起诉法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级,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给诈骗分子提供了更好的渠道,诈骗分为个人诈骗和团伙集资诈骗,诈骗的方式......


·侵权附随义务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侵权附随义务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责任。侵犯他人固有利益构成侵权行为者,理应承担侵权之责任。目前,各国......


·行贿和受贿立案起点是多少?
      一、对行贿和受贿起点是多少?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时间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民商仲裁裁决是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民商仲裁裁决是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民商仲裁裁决是生效时间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


·一般的国企会追究违约金吗
      一般的国企会追究违约金吗国企也是会追究违约金的,如果在国企的有关利益受到损失的时候,那么国企会按照相关的合同,对合同中进行违约的一些条例,可......


·大家都十分清楚在广州实行的租售同权政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您都十分清楚在广州实行的租售同权政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于租售同权可能也就是听过而已,这也就意味着您并不知道广州租售同权新政在我国包括......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为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对于行政处罚的具体涵义有两种,狭义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特指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可以依法有权利对违反行政法规规定的当事人予以处罚的行为。而广义的......


·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
      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一、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1、约定的......


·仲裁裁决执行费计算是怎么样的?
      仲裁裁决执行费计算是怎么样的?一、仲裁裁决执行费计算是怎么样的?申请执行费的征收原则是:在一定数额下按件征收,在一定数额上按比例征收,实......


·法律规定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
      法律规定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就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