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一、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劳动仲裁裁决如何执行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
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执行措施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劳动仲裁判决后不执行,如果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雇工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一、雇工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雇工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行政许可是什么?
行政许可是什么意思呢?在我国,要想从事一些行业需要具备相关条件才行,国家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实现对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从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
·肇事逃逸自首保险赔吗?
肇事逃逸自首保险赔吗?肇事逃逸自首的情况下,只有交强险是可以赔付的,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
·如果拐骗儿童能举报吗?
如果拐骗儿童能举报吗?在汽车站发现有人拐卖儿童应立即报警,交给警察处理。你可以悄悄跟踪人贩子,等警察来了处理,切记不要上去和人贩子拼,这些人都......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
·经济补偿金计算及支付指南
近几年,劳动争议中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比例畸重,不少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发问题存在争议。以下笔者将经济补偿金计发较多争议的问题加以归纳,以供所......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应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宅基地都是有使用权限的,一般的宅基地权限是70年,那么如果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应怎么办?如果到期了的话,那......
·乡村公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乡村公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城乡差距正在逐渐缩小。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乡政府需要修建公路的时候,在规划过程当中需要征收......
·犯罪分子贩毒做牢后如何减刑?
一、犯罪分子贩毒做牢后如何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
·私人修的公路被占用有补偿吗
私人修的公路被占用有补偿。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
·欠招行信用卡9000没还有哪些后果
欠招行信用卡9000没还有哪些后果?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持卡人信用卡逾期不还,发卡银行将会把逾期记录上报至央行的征信系统,导致产生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