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解除合同后果可以直接裁判

解除合同后果可以直接裁判赔偿吗?解除合同后果是可以直接裁判赔偿的;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2.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3.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了损失,如果获利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害,不符合公平原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货物发运前,承运人或托运人征得对方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并付给托运人已发生的货物进港短途搬运费用;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港口费用和船舶待时费用。”4.在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果债务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他要么不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要么自己独享主张权利后而取得的利益,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合同解除后,确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受害方赔偿损害,不能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其应负的赔偿责任。二.合同解除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别不同情况: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合同如果存在着有违反条款的事情,那么必定就要承担起全部的责任,只要宣布解除那么执法人员就可以对此行为进行裁判,从而依法的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解除合同可以依必须要有合法的观点,这样才不会承担其它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存单质押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查封?
      存单质押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查封?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就是存贷款,对于需要资金的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解决自己的资金短缺问题......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对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如今很多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可能就会有孩子。未婚生子的这种......


·保释期间可以外出吗,保释期间犯法的怎么处理?
      保释期间可以外出吗,保释期间犯法的怎么处理?保释在我国一般称之为取保候审,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通常是要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才有可能获得批准的......


·祖母要求变更抚养权可行吗?
      在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不管是协商一致离婚,还是通过起诉离婚,都要面对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如果双方存在意见分歧,法院会将抚......


·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
      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一、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只要不是违法的房子都会有土地使用证的;(一)、如果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


·铁路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是怎样的
      铁路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特别是铁路建设,取得了瞩目成就。铁路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组织进行验收......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很多国家政策与别国存在很大的区别,例如我国土地政策相关规定是跟别国存在较大差异的,举例说明......


·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一、违约行为的概念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1)违约......


·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的理由应该怎么写
      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的理由应该怎么写所谓撤销著作权登记的这种情况,肯定是当事人已经依法在当地的版权登记中心对著作权进行过登记了,但是可能因为某......


·企业扣员工绩效工资应该怎么办
      企业扣员工绩效工资应该怎么办?1、员工首先应该与所在公司协商处理。凡是公司克扣员工工资的,克扣员工工资的公司应有说明克扣员工工资的正当理由,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