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侵犯留置权的解决办法

侵犯留置权的解决办法当债务人在债务逾期之后对其不能偿还时我们就会行使留置权,对其留置的物品进行拍卖偿还,有时我们会遇到留置权受到侵犯的情况,许多人想知道遇到留置权受到侵犯的情况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侵犯留置权的相关规定以及解决办法。
  一、侵犯留置权的规定
  1、同一动产上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若抵押权人不当行使抵押权致使留置权受侵害,则抵押权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留置权受侵害致使债权难以实现时,留置权人可同时要求被留置人承担违约责任及侵害留置权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此情形下,第三人虽因侵害留置权而侵犯了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但被留置人的违约责任并未被免除。基于债的相对性原理,应先由被留置人向留置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被留置人不能清偿债权,则由第三人在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留置权人的义务
  
  1、留置物的保管。
  《担保法》第86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留置物。留置权人对保管未予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的,即为保管不善。因此,而至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人于占有留置物期间是否尽了必要的注意,其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对留置物的损失是否有过错,应由留置权人负举证责任。留置权人在保管留置物时需债务人予以协助的,其得请求债务人协助。如债务人应留置权人的请求却不予以协助,则对由此而造成的留置物的毁损、灭失,债务人不得向留置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
  留置权人原则上并无使用留置物的权利,相反留置权人负有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除为保管上的必要而为使用外,留置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不仅不得自己使用留置物,也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提供担保。
  3、返还留置物。
  当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时,留置权人有义务将留置物返还于债务人。在债权虽未消灭,但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使留置权消灭时,留置权人也有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留置权人违反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的,构成非法占有,应向债务人或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
  三、留置权实现程序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依以下的程序进行: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通过上述文章我们知道了遇到侵犯留置权的情况时可以要求被留置人承担违约责任及侵害留置权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留置权的实现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留置权的相关事项比较复杂建议咨询律师来帮您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撞了的士需要赔误工费吗?
      一、撞了的士需要赔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


·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
      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在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中,首先应该看有没有赠与合同......


·拘传持续时间不能超过多久
      拘传持续时间不能超过多久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但......


·哪些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
      一、哪些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
      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是合法的。员工在入职一家公司的初期,都是要经历新人阶段,也就是我们说的......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要不要赔偿
      试用期辞职要不要赔偿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是什么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水利工程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政府对于水利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把......


·房屋拆迁赠与怎么办理手续
      房屋拆迁赠与怎么办理手续?一、房屋拆迁赠与怎么办理手续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


·肇事逃逸无人伤亡负什么责任
      肇事逃逸无人伤亡负什么责任很多人在交通肇事后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这样的行为往往会构成肇事逃逸。殊不知天网恢恢,总有一天也是要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