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二房东私自转租诈骗会构成诈骗罪吗?

二房东私自转租诈骗会构成诈骗罪吗?是否会构成诈骗罪就要看诈骗的金额来进行确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或者入罪标准一般是三千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就将租房拿去转租,就有人担心这种转租合同会不会被否定效力,会不会被认定为不属于能够转租的范围。要是一旦认定为无效的行为,那么承租人可能就会失去这个租房,并且有可能会拿不回租金。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转租就是承租人把自己所租的房子转租给第三人,对于此行为只要没有慎得房东的同意从而还诈骗他人的钱财,那么必定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但对于如何处罚就要按双方所诈骗的金额来进行确定,数额越多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越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这个规定,抚养权只是因夫妻双方离婚,才要确定由哪一方......


·入罪标准 醉驾入罪标准问题存在颇多争议:一律入罪是否合理?
      入罪标准醉驾入罪标准问题存在颇多争议:一律入罪是否合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同时要构成“情......


·哪些是不授予专利权2023
      哪些是不授予专利权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1、对违反法律、......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怎么进行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怎么进行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


·一、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内容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一、主动提离职公司还会给补偿金么?
      一、主动提离职公司还会给补偿金么?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


·行政处罚三年后自动消除记录是真的吗?
      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犯案当初可能只是一时糊涂,后来想通了觉得行政处罚记录就是自己人生污点,还可能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希望能够消除,据说行政......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女员工怀孕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女员工怀孕了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与是否怀孕无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根据法律规定何为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何为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构成的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构成的一、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构成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