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离婚证没了如果再婚登记怎么办

离婚证没了如果再婚登记怎么办
  
  一、离婚证没了如果再婚登记怎么办
  
  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提百供离婚证,如果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进行补办。
  
  对于离婚再婚的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对于配偶死亡再婚的当事人,如果已经销户,可以和初婚一样去办理结婚登记;如果配偶户口还没有注销的,那么你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然后才能和你现在的爱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再婚登记材料:
  
  对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再婚登记流程
  
  1、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已有配偶的。
  
  (3)非自愿的。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5)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注意: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结婚是双方都必须愿意,但是离婚只要一个人愿意即可。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双方进行商量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即可;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就是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是对财产的分割或者是孩子抚养权有协议不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还可以起诉吗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还可以起诉吗一、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2004年5月1日之前,依据的是国务院1991年9月颁布的《道路交通事......


·什么为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国家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其中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赔偿。但申请工伤赔偿之前,应由......


·对于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利?
      对于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利?胎儿有继承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


·传播淫秽物品的传播行为如何认定
      传播淫秽物品的传播行为如何认定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


·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取得的应得的报酬。劳动者在入职签订
      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取得的应得的报酬。劳动者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明确约定工资的数额与构成,以及发放的时间与方式等,公司必须按......


·最新最高法债权债务的法规
      最新最高法债权债务的法规最高法债权债务规定一、《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车祸死亡赔偿案例中的死亡赔偿项目
      车祸死亡赔偿案例中的死亡赔偿项目在严重的交通事故中,会发生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事故责任方需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这是对受害人家庭维持基本......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1、买方看房。2、买方产权调查。3、买卖双方商谈,买方交意向金。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5、买方交付首期或履约......


·在离婚之后怎么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在离婚之后怎么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


·房屋抵押去哪里登记2023
      房屋抵押去哪里登记2023一、房屋抵押去哪里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


·未婚先孕男方需负法律责任吗?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很多情侣在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就已经先怀孕了,就算事先做好保护措施也不能完全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那么,未婚先孕男方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