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农村房子可以遗嘱给外人吗?

农村房子可以遗嘱给外人吗?房子有产权而且不属于集体所有,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我国的法律赋予了公民足够的权利去处分自己的财产!因此即便是农村的房子,只要你拥有物权,你就可以给本集体以外的人3、农村房屋是集体土地,它实质上是宅基地。农村的房子是属于集体的,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那么农村房子可以赠与制他人吗?农村房屋赠与首先要确认农村房屋的产权状况,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只有一个产权人的信息,所以要通过审批表确认当时建房时的立基人信息。二、赠与集体土地的条件要求有:1、农村集体土地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集体土地赠与的生效以办理集体土地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2、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权的集体土地;3、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土地产权的;4、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5、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6、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综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赠与须经过公证部门证,赠与人应当具有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应当是没有被司法依法裁定,查封,限制土地产权的,赠与应当办理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轻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轻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


·刑拘在逃和批捕在逃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拘在逃和批捕在逃的区别是什么?刑拘和批捕在逃区别主要在于适用阶段不同、处罚后果不同,刑拘在逃是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的真相对犯罪嫌......


·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
      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一、签订施工合同有什么风险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些什么?
      说到渎职罪,想必您一定都不陌生,顾名思义,一定是与职权有关的罪名。一般来讲,它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的便利性,作出有违法律的......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怎么办?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怎么办?首先,按照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房东是否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


·一、汕头市醉驾最新政策是什么?
      一、汕头市醉驾最新政策是什么?汕头市2018醉驾最新政策主要是:1、最新酒驾处罚标准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


·关于这个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关于“净身出户”的规定,也不存在这种法定情形,这只是通俗说法,并不受法律的调整。但是有的人在例会中......


·第一次无证驾驶能不用拘留吗?
      酒驾是否被拘留是与是否是第一次酒驾没有关系的;如果是饮酒后驾驶第一次是不会被拘留的,如果是醉酒驾驶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刑事侦查终结行政处罚可以执行吗?
      目前的这个刑事侦查终结行政处罚,具体来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侦查终结的下一个程序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可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作出补......


·交通事故学生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否存在学生通常情况下
      交通事故学生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否存在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合同履行制度相关法规与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制度相关法规与处理原则是怎样的?一、合同履行制度的相关法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