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有哪些?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有哪些?房屋遗嘱公证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二、申办房产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四、办理遗嘱公证程序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综上所述,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需要提交购房协议,购房发票,提交与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老人需要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重婚罪可由谁来告
      一、重婚罪可由谁来告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


·八次起诉离婚终未判怎么办?
      八次起诉离婚终未判怎么办?一、八次起诉离婚终未判怎么办?可以提交法律上规定的准予判决离婚的证据来进行处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有什么?
      我们在工作中存在劳动争议,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通常会向劳动保障部门求助,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便是帮助处理这些相关事情的人员,对发现的违法......


·我国的安置房主要是指政府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当地公民的一种临
      我国的安置房主要是指政府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当地公民的一种临时性的住房,可以看出,其实安置房的性质也是比较特殊的。相对来说安置房的房子在进行......


·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


·提前退租违约房东不退租金可以吗
      提前退租违约房东不退租金可以吗要看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


·被告人绝症辩护人可以由法院指定吗
      被告人绝症辩护人可以由法院指定吗一、被告人绝症辩护人可以由法院指定吗?被告人绝症不符合制定辩护的条件,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


·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
      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一、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


·行政部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怎么办
      行政部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怎么办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需要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即便是是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因此,根据行政诉讼......


·犯刑事犯罪的未成年办案程序是什么
      犯刑事犯罪的未成年办案程序是什么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该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应当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的......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1、双方协商决定。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