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另一方仅能够处理自己的,以及自己继承的配偶的遗产,无权分配子女已经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二、自书遗嘱订立要求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立遗嘱,在遗嘱书写形式、内容要求等各方面都和一般遗嘱一样,只要符合法律要求就是有效的,关键一点就是当中处置的财产必须是个人的,对于属于已去世一方的财产部分时没有权利分配的,应由其继承人或按照其遗嘱进行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内申请人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指按照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商标注册。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


·一、婚姻财产分割有异议能先判离婚吗?
      一、婚姻财产分割有异议能先判离婚吗?可以,先判决离婚后,两年内再次提出诉讼请求。二、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离婚条款释义: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


·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
      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上海公司没有工会辞退员工可以吗?
      上海公司没有工会辞退员工可以吗?可以的,但是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


·辩护律师与辩护人的关系是什么?
      辩护律师与辩护人的关系是什么1、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术语,辩护律师和辩护人的关系是,律师只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一种资格。2、《刑事诉讼法》第三......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况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况一、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


·一、醉驾在看守所的两个月可以探视吗?
      一、醉驾在看守所的两个月可以探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


·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刑?一、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刑?毒驾肇事逃逸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毒驾加肇事逃逸,主要看造成的......


·名誉权侵权起诉状怎么写 生活中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是十分常见的
      名誉权侵权起诉状怎么写生活中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是十分常见的,要是你的名誉权遭到了别人的侵犯,最好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说到诉讼,当事人......


·回迁房合同签订后可以毁约吗
      回迁房合同签订后可以毁约吗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


·抽象危险犯我国刑法有哪些
      抽象危险犯我国刑法有哪些一、抽象危险犯我国刑法有哪些罪名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