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厂里抚恤金怎么继承,份额怎么划分?

厂里抚恤金怎么继承?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二、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三、各继承人的份额怎么划分?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抚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5、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6、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8、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9、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厂里抚恤金继承原则法律并没有特别规定,一般是按照遗产继承的规定来继承。由死者的配偶、小孩还有父母继承,在没有上述亲属的情况下则由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他们来分配抚恤金并继承。份额的划分可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遗弃婴儿到医院是否构成遗弃罪?
      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遗弃婴儿的事情,其中有些父母将婴儿遗弃到医院,不管其死活。对于这样的行为,人民群众是给予强烈谴责的。并且,如果情节严重,当......


·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
      一、不能犯属于犯罪未遂吗?不能犯又称“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而对犯罪未遂而划分的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中国刑法理......


·重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重庆市为了改善交通状况,修建了不少高速公路,在修路过程中,要占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在征地过程中,因为补偿不到......


·专利转让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专利转让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一、专利转让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出版社合作的合同模板内容是怎样的?
      出版社合作的合同模板内容是怎样的?一、出版社合作的合同模板内容是怎样的?出版社合作的合同模板内容是包括合同的目的,还有就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必......


·民间借贷案件中,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
      根据民法典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C=Ct×C1×(Ih∑Ia,i)(∑Ia,i≤10%,i=1,......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


·办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


·高空坠物汽车如何赔偿?
      我们您都知道,车与房产都属于比较昂贵的物品,相比于房产而言,汽车更加脆弱,如果遇到冰雹等气象灾害,如果没有及时将汽车进行规范保护,很有可能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