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行政处罚减轻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减轻条件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减轻条件有哪些?
  
  满足行政处罚法减轻处罚条件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行政相对人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其在数种处罚方式所允许的幅度内适用较低限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处罚的最低限以下,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处罚。
  
  二、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减轻处罚:
  
  1、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依刑法规定,具有“应当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
  
  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
  
  ⑵防卫过当;
  
  ⑶避险过当;
  
  ⑷中止犯;
  
  ⑸从犯;
  
  ⑹胁从犯;
  
  ⑺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2、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依刑法规定,具有“可以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
  
  ⑴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⑶聋哑犯或者盲人犯;
  
  ⑷预备犯;
  
  ⑸未遂犯;
  
  ⑹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教唆犯;
  
  ⑺犯罪后自首的;
  
  ⑻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的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⑼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⑽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11)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付介绍贿赂行为的。
  
  3、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刑法第63条没有列出案情减轻处罚情节,只是表明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这一原则性规定,给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带来一定困难,根据司法实践及刑法规定,下列情况可以认为是“案件的特殊情况”:
  
  ⑴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影响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偶尔犯罪的;
  
  ⑵犯罪既遂后,案发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挽回损失,减小社会危害性的;
  
  ⑶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或出于义愤,引起一时激愤而重伤、杀人犯罪的;
  
  ⑷犯罪后案发前或取保候审期间,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或有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的;或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或在抗御自然灾害、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或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⑸其它案件特殊情况,群众一致公认合情合法的。
  
  满足行政处罚法减轻处罚条件在相关的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况的可以按照规定执行,对于违法者是一种鼓励性质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处罚法中对于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都做了相关的规定的,二者在本质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综上所述,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有,主观恶性不大,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犯罪后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可以减轻处罚,行政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有一定的区别。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员工上班打瞌睡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上班打瞌睡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地,员工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要遵守公司纪律,按约定付出劳动,违反规章制度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公司......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房屋租赁发票可不可以抵扣需要看租房的目的是什么。通常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并非都可以抵扣。有些是按照规定列明的不能......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金额是多少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关于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量刑?
      一、关于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量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无责方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责方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无责方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处三年以上到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


·最新刑法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刑法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最新刑法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民法总则时效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时效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总则在颁发之前,立法机关的立法人员需要确实的考察社会实际,在了解我国的社会实际制定加以制定的。由于我国......


·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自认的性质对于自认的性质,理论上仍存在争议,大体可以划分为证据说和非证据说,英美法系国家......


·一、离婚纠纷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纠纷财产怎么处理?离婚纠纷财产的处理一般由男女双方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如果无法协商的,则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争议。现在,不少......


·肇事者与车主不是一个人时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关系一:雇佣关系  车主与肇事司机系雇佣关系,因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民诉意见》第45条及《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