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实收资本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吗?

实收资本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吗?实收资本不是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只要证明是本人出资即可。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的以出资额对公司事务付有限责任,没有注册资本的对公司事务付无限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在工商局的企业年报中可以查看股东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另外还是存在有些行业,规定是必须注册资金一次全部实缴的。例如银行,典当行,保险,贷款等。这是因为这些行业容易发生资金风险,需要能够保证自身的实力。有了认缴制,注册公司确实越来越容易了,但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如何出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出资的规定,与公司设立时的规定相同。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两家公司应作变更登记。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们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多少你自己定,申请时不需要往银行存钱但是两年之内必须交齐。实收资本就是你要履行你两年出齐资金的承诺,要把资金存到银行,通过银行处资信证明或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来证明的注册资本确实应经存在银行,已经到位。我们国家对于胜利公司来说的话,现在门槛越来越低,一般情况下只需要认缴一定的出资资本就可以了,但同时也需要明白的是在公司成立一段时间之后,必须要将当时所认缴的资金出资到位,否则的话很有可能会产生一些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辱骂医务人员怎么处理
      公然侮辱他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


·非法集资最新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中国,我们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可能会有所欠缺,这也是为什么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在......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尤其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夫妻关系的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而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


·2023参与赌博拘留多少天
      参与赌博拘留多少天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给予行政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


·侵犯商业信誉具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


·什么情况可以解聘孕妇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孕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


·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需要使用土地时都是需要向国家政府申请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我们名下有多余的土地我们也......


·一、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


·一、执行异议确认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执行异议确认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执行异议确认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在法院执行涉案房产时提出执行行为异议,防止法院在拍卖等执行环节将承......


·征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征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