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离婚时怎样才能不承担债务需要怎样办理

离婚时怎样才能不承担债务需要怎样办理离婚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了,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二、夫妻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1、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个人债务:男女一方在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按照双方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也由本人偿还。三、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如这类离婚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属于我国的法律规定,属于一方债务的,可以进行相应的举证。递交这类案件的证据和诉讼书,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有相关的办案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一、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久?现如今,工程质量频频出现问题,随之而来的,关于工程质量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更好的解决工程质量的纠纷,我们也应该了解......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类型?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类型?在签署借贷合同的时候,债权人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一个担保人,其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时候承担连带责任。在债权债务关......


·调岗调薪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调岗调薪的合法程序是什么调岗调薪的合法程序主要是:1、人力资源部门要提前确认给员工降薪降职前等需要进行协商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工资变更的......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违法么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


·肇事逃逸无力赔偿怎么办
      肇事逃逸无力赔偿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一、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乙方: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


·签了劳动合同一天后不去了可以吗?
      签了劳动合同一天后不去了可以吗可以不去的,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不去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婚前按揭房不能加名怎么办
      婚前按揭房不能加名怎么办?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房贷还清后增加名字的流程是:1、带上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俗称的三证)......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商住混合50年产权房可办理土地使用证吗?
      现在有许多人会利用空置的土地进行商业用途的开发,政府也是对此大力支持的,所以越来越多的土地承包商建立起商品房供您选择购买获取巨大的利益,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