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凡夫妻双方名义所欠债务,或者虽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债务但经过对方同意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以举债时间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即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三项推定规则在司法实践尤其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冲突与矛盾。要求债权人根据用途推定规则或合意推定规则证明借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借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其收益实际用于夫妻,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债权人尤其是善意债权人来说很不公正。从夫妻内部来说,一方根据用途推定规则的抗辩理由很容易成立。由此容易诱发夫妻双方相互串通,以离婚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道德风险。而身份推定规则将举证责任几乎绝对地分配给了否认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只有当他(她)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采取了约定财产制的情形下,才无需共同承担债务。其举证责任甚至比用途推定规则推定中的债权人还要严苛。审判实践中,也由“过去更多的夫妻双方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发展到“更多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损害对方配偶的利益”。这类债务在索要时,应积极地与这类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办理。如这类夫妻同意的,应积极地签订相应的欠条或借据,按照这类说明进行偿还。如拒绝偿还的,应积极地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债权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单方终止委托合同是否违约?
      单方终止委托合同是否违约?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委托方式一般有委托......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鉴于我国目前国有土地的现状,很多时候尤其是公司都会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使您再遇到问题时有条不紊,......


·有人打架报警警察怎么处理?
      打架事件在社会上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高也就意味着社会秩序会因此遭受不利影响,而事件发生地的派出所必须接到报警之后马上出动解决以免事态严重,但是警......


·贵阳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律师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1、担任法律顾问以600/月为起点,由律师事务所与......


·和别人老婆睡觉犯法吗
      和别人老婆睡觉犯法吗一般情况下,这属于道德问题,不过,如果是军人妻子的话,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二、通奸与同居要承担什......


·一、交通事故赔偿清单范文的基本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清单范文的基本写法是什么?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甲方(肇事方):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受害方):性别年龄住址身......


·保外就医是否计入执行刑期
      保外就医是否计入执行刑期根据我国修订的《刑诉法》和《监狱法》及有关监管法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身患严重疾病,经批准可以保外在......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醉驾事故的车损应该由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的。事故车辆定损流程:第一、报案当车主朋友的爱车不幸发生......


·对二手房中介投诉部门有哪些
      对二手房中介投诉部门有哪些?可以向房产部门投诉,也可以找消协维权。房地产中介是为消费市场提供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等服务的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


·哪些情况下,廉租房会被依法收回
      哪些情况下,廉租房会被依法收回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收回所承租的廉租住......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尽管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的情况大量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