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合同纠纷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合同纠纷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二、合同纠纷诉讼费用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三、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裁判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的财政水平和当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确定,否则就可能脱离本国实际而至收费标准失去合理性;而当事人费用则一般是根据实际开支的情况确定。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看收取诉讼费用的案件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讼案件,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案件的性质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因为合同发生纠纷,去法院进行诉讼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诉讼的费用承担的问题,虽然说一般都是由被上诉方来进行承担,但是首先还是需要由原告来进行负担垫付的。如果说合同当中所涉及到的价款不超过1万元,那么直接缴纳50元的费用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保洁合同的范文内容有哪些?
      保洁合同的范文内容有哪些?一、保洁合同的范文内容有哪些?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100101电话:传真:乙方:双方基于平......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一、企业债务如何清理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


·注册商标可以提前2年续展吗?
      注册商标可以提前2年续展吗一、注册商标可以提前2年续展吗?不可以,商标续展应在注册商标到期前一年内提出。《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土地有四类土地一种: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三灶镇、南水镇、红旗镇、平沙镇。补偿标准:耕地:5920......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一、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怎么处罚
      实践中,要是行为人投放的是真是的危险物质,那此时对公众的危害是比较大的,此时会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是投放虚假危险......


·工伤死亡是怎样赔偿的
      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工伤的情况,不得不说实践中职工因工伤死亡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会得到哪些赔偿?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我们搜集......


·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


·消极怠工人员如何解除合同?
      消极怠工人员如何解除合同?消极怠工人员如何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的规定一共4条13种情形,其中并没有消极怠工一项。这......


·汽车交强险赔偿对明年保费有影响吗?
      汽车交强险赔偿对明年保费有影响吗?车辆保险理赔一次如果是会影响到第二年保费的,但是第二年保费不会增加,但是第二年保费的费率优惠没有了。上一个年......


·绑架罪判几年
      绑架是指绑架他人进而实施自己的非法目的的行为,分为个人绑架和团伙绑架。绑架侵犯了他人的自由权和身体权,因而根据刑法规定为犯罪。那么,绑架罪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